新快报10月29日讯 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本省户籍45周岁以下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将获得每人最高1400元的补贴。广州市有关部门昨日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中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和企业将获得的补贴标准。
中介机构
成功介绍一人补贴80元
《通知》表示,凡成功介绍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或市外省内户籍45周岁以下农村劳动力就业,并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按每人80元标准给予职业中介、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培训机构
最高可获得1400元补贴
凡组织本省户籍45周岁以下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将按初级工600元、中级工800元、高级工1000元、技师1200元、高级技师1400元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但经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却未实现就业的,只能领取80%补贴;对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不给予补贴。
用人单位
新招一人获500元补贴
《通知》表示,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而当年新招用市外省内户籍女性35周岁、男性40周岁以上农村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按每人4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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